二审判决生效后,审判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权利人一般可向第一审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同级法院申请。审判申请当事人选择多样,执行执行有法可依。审判申请
一、执行二审判决向谁申请执行
二审判决生效后,审判申请权利人确实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执行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明确指出,审判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民事判决、裁定,审判申请以及刑事判决、执行裁定中的审判申请财产部分,均按照这一原则确定执行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若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审判申请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其财产,但必须在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的范围内进行,并需作出裁定及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法院不予执行如何处理
若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权利人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权利人应询问法院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因为法院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会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
2.若被执行人确实无资产可执行、申请人申请延期执行或被执行人转移资产逃避执行等情况发生,法院可能会中止执行。在此情况下,权利人需了解中止执行的原因,并等待合适的时机恢复执行。
3.权利人也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以便法院进行调查。若债务人确实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将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
4.权利人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即可立即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还可视情况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5.若存在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等情形,律师在线提醒,人民法院也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